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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事一樁,剛剛在論壇上被談論,不算熾熱,但有爭論性。

肇事者不知道是誰?惹禍上身的是光良,起源來自一首《右手邊》。

在大馬播的《右手邊》是劇場版,據說是馬來西亞才有。歌詞大概是說主角叫對方不需要想念自己,他會留下右手邊的座位給對方,云云。

有許多人持反對意見,立刻對號入座:“大馬的司機座駕不是在左手邊,怎么可以這樣寫?”

我為這一批剛烈的網友解讀:怎么不愛國?怎么那么台灣味道?

光良當然有他的解釋,至于大家是否接受,那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
每張專輯或者單曲要推出面世的時候,總是有正面或者負面的宣傳。管他是黑貓還是白貓,這個世界已經混淆不清,只要收到宣傳效果,就算是老鼠扮貓也沒有問題。

說真的,這個時候,我也真想聽一聽《右手邊》。你看,是否已經達到了宣傳效果?

報載,光良因為“表現”良好,所以繼續被委任再擔當兩年的大馬旅遊大使。

在這個時期,忽然被討論欠缺愛國的話,也不是不敏感的。

尤其是這首歌曲被選為最新一季旅遊局的宣傳短片主題曲,所以更加要小心行事。

很多事情可以輕鬆解決,不必拘泥于太多無謂的枷鎖。

假如真的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的話,大馬版本改為《左手邊》好了。換歌名改一句歌詞,再一次錄音。錄音費光良又不是給不起。對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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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ulinet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